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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的公告

2021-01-22 10:38:11 xichenghuanbao

廣東省生態環境廳關于化工、有色行業執行

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的公告

(征求意見稿)


為進一步推進我省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按照《廣東省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三年行動計劃(2018-2020年)》《廣東省打贏藍天保衛戰2018年工作方案》相關要求,現決定在我省化工、有色行業執行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執行地區

執行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的地區為全省域范圍。

二、執行時間及內容

(一)新建項目。

自2019年X月X日起,化工、有色行業新受理環評的建設項目執行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

(二)現有企業。

自2019年9月1日起,化工行業現有企業執行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非甲烷總烴特別排放限值,有色行業現有企業執行顆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特別排放限值。其中,珠三角地區按照《關于執行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的公告》(環境保護部公告 2013年第14號)規定執行新建項目要求的,繼續按原公告執行。

三、工作要求

(一)各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要嚴格按照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要求審批新建項目。

(二)現有企業應采取有效措施,在規定期限內達到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要求。逾期仍達不到的,有關主管部門應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等要求責令改正或限制生產、停產整治,并處以罰款;情節嚴重的,報經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批準,責令停業、關閉。


附件: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國家標準

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國家標準


序號

標準 名 稱

標準 編 號

1

合成樹脂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

GB 31572-2015

2

燒堿、聚氯乙烯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

GB 15581-2016

3

硝酸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

GB 26131-2010

4

硫酸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

GB 26132-2010

5

無機化學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

GB 31573-2015

6

鋁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

GB 25465-2010

鋁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修改單

環境保護部公告2013年第79號

7

鉛、鋅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

GB 25466-2010

鉛、鋅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修改單

環境保護部公告2013年第79號

8

銅、鎳、鈷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

GB 25467-2010

銅、鎳、鈷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修改單

環境保護部公告2013年第79號

9

鎂、鈦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

GB 25468-2010

鎂、鈦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修改單

環境保護部公告2013年第79號

10

稀土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

GB 26451-2011

稀土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修改單

環境保護部公告2013年第79號

11

 釩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

GB 26452-2011

釩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修改單

環境保護部公告2013年第79號

12

錫、銻、汞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

GB 30770-2014

13

再生銅、鋁、鉛、鋅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

GB 31574-2015



編制說明


一、關于執行的地區范圍

2013年2月,原環境保護部發布了《關于執行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的公告》(環境保護部公告2013 年第14 號),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等“三區十群”19個省(區、市)47個地級及以上城市被納入重點控制區范圍,其中珠三角9個市需按照公告要求執行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

由于粵東西北地區未列入大氣污染防治重點控制區,執行標準目前依然較為寬松,不利于我省大氣污染聯防聯治和環境空氣質量的整體改善。根據省委省政府《廣東省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三年行動計劃(2018-2020年)》,到2020年,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大幅減少,大氣環境質量保持全國領先優勢,全省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例達到92.5%,PM2.5控制在33微克/立方米以下,各地級以上市空氣質量達到國家二級標準(PM2.5低于35微克/立方米),加快實現空氣質量改善第二階段目標(世界衛生組織第二階段標準PM2.5低于25微克/立方米)。

為切實加大我省大氣污染防治攻堅力度,進一步挖掘我省大氣污染物減排潛力,實現省委省政府關于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總體目標,有必要將實施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的范圍從現在的珠三角9市擴展到全省域范圍,通過實施全省聯防聯控,達到空氣質量整體改善的目的。根據《廣東省打贏藍天保衛戰2018 年工作方案》有關要求,今年8月,經省政府同意,我廳印發了《關于鋼鐵、石化、水泥行業執行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的公告》,執行范圍為全省域。現擬進一步對全省域范圍內化工、有色行業執行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有關要求予以明確。

二、關于執行的具體要求

(一)現行排放標準

根據環保部2013年第14號公告要求,我省珠三角地區9個市的化工行業中無機化學工業新建企業已于2015年7月1日執行《無機化學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 31573-2015)中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合成樹脂工業新建企業已于2015年7月1日執行《合成樹脂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 31572-2015)中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燒堿、聚氯乙烯工業新建企業已于2016年9月1日執行《燒堿、聚氯乙烯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 15581-2016)中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

珠三角地區9個市的有色行業中的鋁、鉛、鋅、銅、鎳、鈷、鎂、鈦、稀土、釩工業新建企業已按照2013年12月27日發布的相關行業特別排放限值修改單內容(環境保護部公告2013年第79號)執行對應的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錫、銻、汞工業新建企業已于2014年7月1日執行《錫、銻、汞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 30770-2014)中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再生銅、鋁、鉛、鋅工業新建企業已于2015年7月1日執行《再生銅、鋁、鉛、鋅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 31574-2015)中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

原環保部特別排放限值公告對化工及有色行業現有企業未作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要求。

(二)擬新增的排放控制要求

本公告擬將實施特別排放限值的范圍擴大為全省域,并對新建和現有項目提出具體的要求。一是在珠三角新建項目執行特別排放限值要求的基礎上,對珠三角以外地區新建化工、有色行業新受理環評的建設項目,統一執行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二是全省域范圍化工行業現有企業,執行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非甲烷總烴特別排放限值;對有色行業現有企業,執行顆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特別排放限值(見附件)。

(三)執行時間的確定

為確保我省大氣污染防治效果,完成《廣東省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三年行動計劃(2018-2020年)》大氣污染防治目標,本公告初定對新建企業執行特別排放限值的時間為2019年X月X日(具體時間以公告發布時間向后順延1個月);對現有企業執行特別排放限值時間初定于2019年9月1日(具體時間以公告發布時間向后順延不少于半年)。公告的發布和實施,預計對我省2019年秋冬季及未來大氣環境質量改善發揮積極作用。

三、關于可行性分析

環保部2013年公告已在全國內19個省(區、市)47個地級及以上城市實施5年多,實施效果良好。近年來,為了加強大氣污染防治力度,河北、天津、安徽、陜西等省市均針對本轄區的重點行業發布了執行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的公告,對重點行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進行了收嚴。

今年1月,原環境保護部又發布了《關于京津冀大氣污染傳輸通道城市執行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的公告》(環境保護部公告2018年第9號),對京津冀大氣污染傳輸通2+26個城市(含北京、天津以及河南、河北、山東、山西省的共計28個城市)全面實施特別排放限值要求。

綜合國家及有關省市實施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的情況,實施效果良好,未見負面新聞報道。根據我省大氣污染防治形勢的實際需要,在全省范圍內對化工、有色行業實施新的特別排放限值要求是非常必要的,也是充分可行的。


附件:化工、有色行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中特別排放限值要求


附件

化工、有色行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中特別排放限值要求


1.合成樹脂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 31572-2015)

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1.jpg

2.燒堿、聚氯乙烯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 15581-2016)

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2.jpg

3.硝酸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 26131-2010)

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3.jpg

4.硫酸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 26132-2010)

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4.jpg

5.無機化學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 31573-2015)

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5.jpg


6.鋁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修改單(環境保護部公告2013年第79號)

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6.jpg


7.鉛、鋅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修改單(環境保護部公告2013年第79號)

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7.jpg

8.銅、鎳、鈷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修改單(環境保護部公告2013年第79號)

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8.jpg

9.鎂、鈦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修改單(環境保護部公告2013年第79號)

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9.jpg

10.稀土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修改單(環境保護部公告2013年第79號)

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10.jpg

11.釩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修改單(環境保護部公告2013年第79號)

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11.jpg

12.錫、銻、汞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 30770-2014)

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12.jpg

13.再生銅、鋁、鉛、鋅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 31574-2015)

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13.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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